国土资源部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抓好落实整改,切实发挥不动产登记保护权益、保障交易、便民利民的作用。
《通知》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一些地区分散登记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显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从全面启动到规范运行尚处于磨合期和过渡期,出现了部门衔接不顺畅、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为此,国土资源部将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整改。
《通知》要求,重点对五方面工作展开全面排查。一是部门衔接方面。是否存在国土资源部门与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尚未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原登记资料尚未移交到位,信息和相关数据尚未实现部门间共享,存量数据未有效整合,导致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几个部门来回跑的问题。二是政策执行方面。是否存在对相关政策执行出现偏差,要求不明确,导致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受阻的问题。三是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业务流程复杂、办理速度慢、办证效率低,导致群众登记申请被大量积压的问题。四是登记能力方面。是否存在由于交易频繁,工作人员不足,办事场所局限,登记机构现有办理能力难以满足群众需要问题。五是历史遗留方面。是否存在房屋已经颁发所有权证,但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增加容积率或变更土地性质、超出批准范围,导致房屋难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问题。
《通知》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完成登记资料移交,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法定职责,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目录清单和工作衔接流程,并向社会公示。二是系统梳理划拨土地上房屋建设及转让政策规定,明确标准和办理流程,对符合政策的依法及时办理登记。三是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法规规范,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完善信息系统,不得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不得增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进一步充实登记人员,增加或扩大办事场所,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高服务效能。五是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将登记发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列出问题清单,提请政府专项研究解决。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将其作为完善规范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责任落实年”活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打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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