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公布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日前,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签署第12号令,公布新修订《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政策解读详见今日6版)。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部结合自然资源执法实践需要,总结近年来好的实践经验,对原《办法》做了较为全面的修改。新《办法》包括总则,管辖和适用,立案、调查和审理,决定、执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篇幅从过去的47条增至58条。
据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主要是严格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种类、行政协助、行刑衔接等要求,充分适应自然资源执法关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监督等实践需要,着重对适用范围、处罚种类、管辖规定、违法所得计算、挂牌督办等五方面内容进行了完善。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以新《办法》的贯彻落实为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做好解读培训、加强普法宣传、完善配套制度,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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