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经验 争先进】汉寿县自然资源局:践行耕地保护职责 力促整改见成效
为宣传推广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开设【学经验 争先进】专栏,摘登刊发各县市区的典型经验,供各地学习借鉴。本期请看《汉寿县自然资源局:践行耕地保护职责 力促整改见成效》。
汉寿县自然资源局:
践行耕地保护职责 力促整改见成效
2022年以来,在省厅、市局的坚强领导和支队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护耕地这一主题,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聚焦去存量、控新增和粮食安全保护,全力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和各类专项整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坚持“四式宣传”,下好整改“先手棋”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及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作用,多角度扩大宣传。一是滚动式宣传。由乡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录制耕地保护宣传音频,结合疫情防控利用宣传车和村村通广播,每天在村(社区)分3个时段循环播放,宣讲耕地保护“六个严禁”“八不准”等政策法规。二是集中式宣传。一方面,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前沿堡垒作用,乡镇(街道)党政干部分片包干到村(社区),采取召开屋场会、党员干部会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宣讲耕地保护政策。另一方面,明确以乡镇为单位,召开挖机业主大会,向他们宣讲耕地保护政策,建立跟踪管理台账,签订不破坏耕地保护承诺书,实行在耕地上进行施工提前备案制度。三是靶向式宣传。在全县群众集聚区悬挂宣传横幅500余条,在交通要道、地头边设立大型耕地保护宣传牌300余块,明确规定村民小组张贴宣传标语不得少于10条。四是引导式宣传。建立乡村组三级耕地保护微信群,及时将耕地保护政策、整改进展情况、典型案例等各种宣传信息推送到基层干群手中。
突出“三措并举”,出好整改“组合拳”
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专门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四级田长,县级田长由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自然资源的副县长担任;21个乡镇(街道)的乡级田长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职、副书记和分管农业、自然资源的党政领导担任;280个村级田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全县共划分1352个田长网格,网格田长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担任。二是强化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将调度会议开到乡村,县政府每天对乡镇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每10天召开一次整改结账会,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工作调度,将整改图斑分解落实到党政干部和村组干部,整改任务落实到月到日,力求做到日日清、月月结。三是实施严格督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多轮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向乡镇主要领导“点对点”印发工作提醒函。县委研究制定了不能完成年度耕地保护底线目标任务和整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引咎辞职的制度。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多条措施,对完不成整改任务的乡村干部进行“约谈”和处分等不同程度的追责,并扣除一定额度的低限运转工作经费。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公职人员和普通党员涉嫌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化”“非粮化”的专项清理,清理出的10名公职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处置,288名普通党员和村组干部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处置。县自然资源局为督促乡镇开展整改工作,每个乡镇安排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领股室负责人“一对一”督导指导乡镇实施整改。
聚焦“三个重点”,打好整改“攻坚仗”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一是聚焦以查促改去存量。强势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狠抓“去存量”工作落实,去年以来,组织强制拆除2栋违法占用耕地修建的房屋,立案查处3起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违法犯罪行为,3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破坏耕地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以查促改成效显著,历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和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100%,坑塘水面专项整治率100%。二是聚焦事前防范控新增。扎实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对新增违建“动土就填、露头就打”。充分发挥遥感卫星监测及网格田长巡查的作用,及时发现新增问题,第一时间整改恢复,同时,密切对接省厅事务中心,准确把握处置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扎紧耕地保护“篱笆”,实现了自2022年以来连续17个月违法用地“零增长”。三是聚焦粮食安全守红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统筹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整治。县财政筹措800万元,对乡镇完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任务的,按300元/亩进行奖补,提前完成的给予一定奖励,逾期不完成的,限期完成,并一律取消奖补奖励;对弃耕抛荒一年以上的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撂荒两年以上的耕地经营权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并流转;对土地复垦实行严格审查验收,不能通过的一律重新整改。2022年,通过整改恢复成耕地的图斑总面积2.45万亩,均超过省市下达的年度整改任务,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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