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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出台十八条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

    2021-06-04 11:17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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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常自然资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占用耕地源头管控、新增耕地全过程管理、加强执法督察、严格监督考核等方面,明确了加强规划管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全面落实“两个耕地占补平衡”、加强新增耕地全过程管理、建立“田长制”加强耕地保护日常监督等18条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通知》指出, 严格占用耕地源头管控。加快编制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耕地“一张图”,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所有耕地进行统筹安排;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环节,要严格把关,引导项目科学选址,切实减少耕地占用;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督促项目建设方在规划、立项阶段加强评估论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

    《通知》强调,全面落实“两个”耕地占补平衡,加强新增耕地全过程管理。用地报批前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决做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落实动态监测占补平衡规定,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对冻结扣减补充耕地指标的情形进行核实举证整改,争取指标解冻解扣,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补充耕地指标解冻解扣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全市通报。强化补充耕地开发规划管控,从项目选址、项目实施、后期管护全过程提出管理要求,确保新增耕地“一亩不假”。

    《通知》要求,采取“长牙齿”的执法督察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田长制”,明确县、乡、村三级“田长”职责,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做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要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奖惩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格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重要依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强化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动,及时移送违法乱占耕地行为线索,做到应移尽移。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情况严重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约谈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坚决问责追责。

    《通知》明确,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调度,确保有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指导督促,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

    (耕保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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