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洞庭湖山水工程验收细则解读专题培训会
5月28日上午,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洞庭湖山水工程验收细则解读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生态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江涛授课。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向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上,江涛重点从政策背景与验收依据、验收程序与流程、验收要求与标准、验收中常见问题等四个方面,对《湖南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验收细则》(湘自资发〔2024〕45号)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问逐一现场答复。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管理区)要严格按照《湖南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验收细则》的要求,加快推进洞庭湖山水工程常德子项目验收,做到工程治理必须合格、项目资料必须完整、资金使用必须规范、验收程序必须到位、完成时限必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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