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激励并重 处罚和管控结合 澧县实现违法用地清零
近年来,澧县始终坚持严守耕地红线,严控违法用地,严处违法建设,以考核为杠杆,以激励为手段,大力推进耕地保护督察范围问题及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已实现违法用地清零。2013年至2019年度澧县的19宗存量违法用地(面积111.67亩,其中耕地50.81亩)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1月到6月卫片执法无新增违法用地图斑;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限期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实现整改销号。澧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做法是:
——勇担当,筑起执法监察“防火墙”
坚持把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全县重要工作之一,以“月清三地”工作为抓手,县政府成立了两个领导小组: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公安、司法、税务、生环、消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两违”管控相关工作。二是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城管、公安、电力、税务、市监等单位为成员的违法用地处置专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违法用地处置程序进行顶格查处。县政府把“两违”管控、违法用地处置分别纳入到每个季度对各单位、镇街的城市提质考核和全县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奖优罚劣。
——严纪律,划出执法监察“警戒线”
澧县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乡镇建设用地管理“五个严禁”的通知》(澧办通字〔2013〕20号)、《关于加强“两违”管控工作的通知》(澧办通字〔2016〕3号);澧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问责规定和考核细则》(澧自然资发〔2020〕5号),进一步明确了镇街及部门纪律责任,为执法监察工作的强力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镇(街)辖区出现1处“两违”建设事实的,扣除财政拨款1万元;出现3处“两违”建设的,镇街分管负责人责令辞职;出现5处以上“两违”建设的,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责令辞职,镇(街)党委书记诫勉谈话。年初,澧县局党组将卫片执法工作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即一个班子成员联系一至两个镇街,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今年来,因违法管控不力,澧县自然资源局对甘溪、城头山、大堰垱、复兴等4镇自然资源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盐井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了停职处分,真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强举措,吹响执法监察“冲锋号”
将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紧紧抓住动态巡查、新开工项目清理这两个“牛鼻子”,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5321”土地执法新模式,即做好“5”个结合:新开工项目清理与日常动态巡查工作相结合、与土地监测监管相结合、与案件查处整改相结合、与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落实“3”个报告:基层自然资源所向本辖区政府报告、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县自然资源局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确保“2”个到位: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违法用地整改到位。锁定“1”个目标: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通过这一模式,全县违法用地管控形势总体向好,发现率达95%以上,查处率达100%,成为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一块样板。
——严查处,用好执法监察“杀手锏”
开展卫片执法专项行动,坚持全县“一盘棋”,19个镇街统一行动、强力推进,今年以来,“零补偿”拆除各类违法建筑53处1.58万平方米,节约资金3000余万元。重点督办查处了澧县好市多购物广场等一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强力拆除了礼益液化气站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构)筑物、青岩采石场等5家矿山企业因环保原因搭建的钢构棚,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一批矿产资源盗采案(码头铺镇昌家村陈本德盗采石灰石案,检察院已批捕,待法院刑事判决和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达到了“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片震慑,推进一批整改”的效果。
风潮涌动,自当扬风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虽然,澧县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工作中,澧县自然资源局将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劲头,切实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巩固澧县违法用地管控良好局面,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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