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颁发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证
8月10日,常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证颁发仪式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新民为武陵区市民雷鸣鸣颁发了市本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湘(2016)常德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水平出席首证颁发仪式并讲话。
不动产权证首证颁发,标志着我市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开启了不动产登记的新征程。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的重要举措。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新民颁发市本级第1号不动产权证书
朱水平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切实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水平颁发市本级第2号不动产权证书
唐新民指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职责,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意义十分重大。唐新民强调,常德市要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确保全市各县市区在9月份实现全面发证。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德新颁发市本级第3号不动产权证书
市政府副秘书长娄远军主持首证颁发仪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处长欧阳志军、地籍管理处调研员文波,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魏军才,省国土资源规划院院长赵亚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德新出席首证颁发仪式。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动产登记技术单位相关负责人,市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首证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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