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检查我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12月14日上午,市纪委驻审计局纪检组组长鄢辉霞、副组长王波一行代表市纪委来我局进行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考核组首先对我局食堂就餐和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随后听取了局党组书记吴德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进行了个别座谈等。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党组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将落实责任制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程”,切实强化党组班子集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研究部署,强化责任分解,建立责任清单,传导责任压力,使各项主要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局党组和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强化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具体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在监督执纪、查办案件方面,不干扰、不干涉、不说情,保证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监督责任落实。二是赋予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审查权、建议权与否决权,形成支持监督、保障监督的良好氛围。今年市纪委纪检组进驻市国土资源局后,局党组会、会审会等重要会议均请纪检组参与监督,做到了纪检监督无禁区、无死角、无空白。三是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敢于亮剑,全力支持纪检组执纪办案、问责追责,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各项制度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有关管理规定,精简会议、减少发文、厉行节约,做到令行禁止,本单位“三公”经费对比往年明显下降,广大党员干部逐步远离“酒局”、“牌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特别是今年省纪委巡视工作开展以后,局党组从解决“四风”具体问题入手,确定了整改任务,并根据轻重缓急、难易程度,逐项逐条落实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还制定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处罚细则》,将作风监督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为全市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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