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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办实事丨全覆盖!常德市全面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2024-09-13 08:56 来源:常德日报客户端•常德融媒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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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友“haijun8125”在常德论坛发帖咨询常德全市是否均已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需要哪些资料?记者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了解到,全市均已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市民只需携带好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等五项资料,即可前往各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本继承人需要先去公证处自费办理继承公证书,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现在只要携带好相关资料直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公告公示期满并且无异议后,便可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同时也为市民节省公证费用。

    常德市于2021年正式启动市城区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办理。目前,各县市区均可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市民需携带以下五项资料前往各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须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行政公章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原件;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单位的须提交履历表复印件(盖骑缝章)。

    注: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提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公证书的,不需提交上述材料。

    鉴于非公证继承登记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市本级、桃源县、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津市市设立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专窗,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采取“窗口办理+预约服务”的模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确保业务顺利开展。截至2024年8月,全市共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6000多笔,为群众减负近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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