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 强学习 优环境】六不准!常德市出台不动产登记队伍管理办法
近日,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常德市不动产登记队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队伍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纪律严格、行为规范、作风优良、服务创新的不动产登记队伍,树牢树响常德不动产登记“e德登”“登小二”品牌形象。
《办法》提出
提升业务水平,强化业务培训。严格实行先培训再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在岗人员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
《办法》强调
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理时限承诺制、否定事项报备制、疑难事项报告制、考勤制度、例会制度、督办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十项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办法》明确
规范服务行为,强化优质服务。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礼貌用语、热忱服务、高效服务、规范服务。创新开展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服务等方式,拓宽服务渠道。积极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组建“党员先锋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办法》要求
严守廉洁纪律,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依法依规登记,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六不准”。强化廉洁教育管理,建立廉洁教育机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廉洁问题预警机制,及时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未然;建立作风问题常态化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严防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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