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常自然资公告〔2022〕8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收回育英小学扩建征收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育英小学扩建征收项目国有土地四至范围:原木材公司宿舍以东、人民路以南、原城西派出所以西、沅安路以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1338.78㎡。
二、请以上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拆迁组织单位做好《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收回工作。拆迁组织单位及时到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注销手续。
三、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注销手续的,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予以注销。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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