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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01-03 09:10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 1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自然资源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全市实现自然资源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责,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检查。

(二)公开透明。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随机的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执法”。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权力清单,梳理法律法规规定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随机抽查清单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纳入清单,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规定的检查事项,不断提高随机检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一是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和抽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充分依托现有数据和审批登记系统,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实际,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面梳理并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不遗留。二是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其内容应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目标任务、工作机制、操作方式、实施步骤、责任落实等。

(三)不断规范随机抽查的程序。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通过摇号、聘请、选派等方式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保执法公正公平。探索行政执法电子化、信息化执法,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跟踪记录,实现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全市自然资源工作监督管理实际,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注意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随机抽查事项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风险等级高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适当加强随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

(五)强化抽查结果运用。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在媒体曝光,形成执法震慑力。加强与企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使用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联合惩戒,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合力。

(六)加强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制定并实施抽查计划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调联系,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变自然资源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自然资源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许可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指导,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在职责范围内,根据方案内容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监管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问题的,要依法依规承担责任。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局的对口指导,确保全市系统随机抽查事项依据合法、程序规范、口径一致,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情况,要通过适当形式向各县市区局通报,避免重复抽查。

(四)转变执法理念。加强与其他部门随机抽查业务交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加对监管对象的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

附件: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x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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