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桃源县明月鹏程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要求,现对桃源县明月鹏程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公示:
一、主要修复工程:本期(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底)共投入约15万元用于沉淀池、截排水沟、地面变形监测点1个、矿部井口复垦复绿以及南部废石堆的复绿等生态修复工程。
二、修复完成情况:该矿山分期验收时段内生态修复已按《湖南省桃源县明月鹏程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的要求落实到位,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达到了一定效果。
三、修复验收结论: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审核,认定该矿生态修复分期验收结果为合格。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电话:0736-7261089,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877号)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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