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常国土资公告〔2017〕29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收回原二轻公司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二轻公司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位于武陵区府坪街道府坪巷社区,四至:东至高山街小学、西至九芝堂医药有限公司、南至高山商厦、北至市药材公司宿舍。土地面积为542.02m2。
二、关于注销土地登记事宜。请以上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拆迁单位做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收回和注销工作,及时到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和土地登记注销手续。
三、该地块完成拆迁后,凡未到我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和土地登记注销手续的,我局将依照《土地登记办法》予以注销,并以此公告作为告知依据。
特此公告。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