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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常国土资办发[2016]2号)

来源:市国土局 2016-01-14 11:27 字体:【

 常国土资办发〔2016〕2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4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信息网上报备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2〕117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等文件要求,我市2015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底数已全部下发。经市局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度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年检要求,在春节前将年检工作布置到矿山企业,认真核查年检底数,按时保质完成年检工作。市局将对各单位的年检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做好报备工作。年检网上报备工作既是提高年检工作效率的一项举措,也是检验年检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年检数据,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完成。矿产督察员要在年检实地检查中发挥监督作用。 

  三、狠抓工作落实。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在3月下旬前完成所在辖区内矿山的年检工作,并通过报备管理系统向市局提交年检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 

  四、公告年检结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在4月20日前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告。对于需要整改和不合格的项目,要明确整改时间、处罚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