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21 15:29 字体:【

常自然资公告〔2023〕8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收回西苑社区棚改项目地块二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西苑社区棚改项目地块二的四至范围:五强花苑小区以东、西苑社区棚改项目地块一以北、长庚路以西、滨湖西路以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477.03㎡。

二、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注销手续的,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予以注销。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西苑棚改地块二收回示意图.pdf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