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局“四情”工作法做好信访工作
近年来,随着临澧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征地补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信访问题不断涌现,化解纠纷矛盾已成为国土资源管理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临澧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用“四情”工作方法使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一是沟通感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千头万绪,要能妥善化解当事人烦躁不安的情绪,将他们的信访诉求耐心聆听,打消抵触情绪。因此,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室工作人员对每一个来访者都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聆听他们的诉求,并记录在案。订立了“四个一”服务标准:为上访群众搬一把椅子、倒一杯热水、道一句问候、做一次耐心的解答。这样有效拉近了上访群众的距离,使当事人支持并配合国土资源局的工作。
二是了解实情。一起涉地信访问题其深层次的原因往往要比表象复杂,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则牵扯到多方权力人……面对这些情况,不可只听“一面之词”,信访工作人员要多走走、多听听、多看看,特别是基层国土资源工作所涉信访案件,直接面对老百姓,在同他们打交道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的了解事情,到村组、隔壁邻舍进行反复调查,拉拉家常,把一起信访案件的来龙去脉都摸清楚,查明白,这样工作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处置合情。一起信访案件中,往往是情、理、法互相缠绕,这就要求信访工作者在处理纠纷时,既要维护国土政策法律,同时也要多加考虑情感与法理的融合性,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避免因怄气拌嘴而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每一个信访案件,哪怕是一个电话、一封来信,都从全局和长远角度考虑,使每一起信访都能最大简单化。
四是拒绝人情。在处理信访案件时,接待、调查、处理等各个环节都应围绕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忌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坚决杜绝发生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使信访当事人对国土资源局的处理结果信服认同。半年来,共处理信访案件35起,全部结案,无1例重复上访。
(临澧县局:刘潭、苏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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