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举行首次行政复议听证会
1月30日,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科长燕志平一行到汉寿,就李莉、韩祖年等14人申请行政复议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理。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部分县直单位法规股股长和县征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旁听。
听证会上,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首先对申请行政复议的事由进行了陈述。申请人为该县龙阳镇双板桥社区居委会居民,他们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不服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向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汉寿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股股长代表该局法人代表进行了现场答辩:2007年,经汉寿县人民政府招商确定汉寿县10万吨绿色无公害脱水蔬菜加工项目,选址在汉寿县龙阳镇双板桥社区居委会(原双板桥村)境内;建设项目已经省政府批准,我局依法依程序实施征地,征地补偿费已依法足额补偿到位,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答辩人认为所有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既无事实根据,又不符合法律规定,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驳回。
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提问也现场一一作了解答。审理结果将择日依法进行公布。
此次听证会是汉寿县行政复议的首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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