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补办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立等可取”
“以前补办不动产权证需要等1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到期后才能拿证。现在不到30分钟就可领取,太方便了。”近日,在临澧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窗口,家住安福街道东馨家园小区的市民叶先生领到补办的不动产权证书后十分欣喜。
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不再要求发布声明满15个工作日再予补办。
新规实行后,临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对现有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再造。目前,申请人在受理业务时只需提交一次补证申请,就可以同步办理发布遗失声明与补办不动产权证书业务,即可实现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立等可取”,这一便民举措为企业和市民群众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提供了更加快捷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临澧县自然资源局 李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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