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诞生全国首张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合并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近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上海大歌剧院项目建设单位核发全国首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合并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并核发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标志着上海规划用地“多审核一、多证合一”改革再次提速。
上海的“创举”是在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最新要求下进行的。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合并”的要求,对现行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流程进行再造,避免同类事项多头审批,进一步便民利企。
这次率先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三证合一”,在多方面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上海规划资源管理“新常态”。一是锐意创新,立上海品牌,在《通知》明确的“两证合一”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针对划拨土地项目将原《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内容纳入《用地规划许可证》批文,不再单独核发划拨决定书,并将原有各类附图归并成一张用地范围图,形成“一文、一证、一图”的成果形式,变“两证合一”为“三证合一”。二是有抓敢放,显上海担当,在加强规划土地职能整合前提下,简化、规范现有申报材料,对于划拨土地项目,征地结案表、收地公告、房屋征收决定或补偿协议等不再作为核发划拨决定书的前置条件、以告知承诺方式后置办理,合并后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替代原有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作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与不动产登记的凭证。三是快速响应,创上海速度,从9月20日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到第一个项目落地不到10天,从9月26日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供地方案到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决定批文更是仅用3天,充分体现了上海规划资源部门思考在前、准备在先、成竹在胸。
这不是上海的第一次“领跑”。2018年8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并,为自然资源部确定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工作制度提供了积极借鉴。下一步上海将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为总要求,持续整合管理要素、深化流程再造,在核定条件、核发许可、核查验收三阶段全面探索“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继续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上海方案”。
注:原文地址http://www.mnr.gov.cn/dt/dfdt/201910/t20191001_2469772.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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