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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制定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03-19 08:39 字体:【

       65095.85亿元

  2018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095.85亿元,增长25%。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69941.04亿元,增长34.2%

  811亿元

  2019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811亿元,增长12.5%,引导地方加强生态建设、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

  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中央预算。报告明确,今年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抓紧制定自然资源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显示,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2018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71371.85亿元,增长2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095.85亿元,增长25%。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77472.78亿元,增长3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69941.04亿元,增长34.2%。在推动三大攻坚战方面,中央财政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资金约2555亿元,增长13.9%,其中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为近年来最大。实施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将宁夏贺兰山东麓、贵州乌蒙山区等14个项目纳入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加上前两批11个试点项目,基本涵盖了“两屏三带”的生态功能区块。在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出台推进去产能和“僵尸企业”债务重组相关政策,继续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和治理特困企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建立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在社会民生方面,继续支持各类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年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90万户。在财税改革方面,加快税收立法进程,环境保护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顺利实施,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资源税法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显示,今年主要收支政策为:一是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允许地方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

  二是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加大投入力度。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0亿元,增长25%。将消灭城市黑臭水体作为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安排300亿元,增长45.3%。支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50亿元,增长42.9%。加大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力度,推动相关省份加快建立省际和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支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811亿元,增长12.5%,引导地方加强生态建设、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

  三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中央基建投资安排5776亿元,比2018年增加400亿元,重点用于“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方面。大力支持中央部门和地方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若干重点工程。

  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实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以共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

  继续积极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同时,支持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发展海洋经济,促进海洋科技发展,保护海洋环境,加强海岛、海域、海岸带生态修复。进一步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健全区域互助和利益分享机制。发挥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作用,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时拨付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补助经费,支持地方提高城市建设质量。

  五是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增加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大力支持乡村建设,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

  六是加强基本住房保障。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1433亿元,增长12.4%。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支持城镇公租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298.5亿元,增长12.9%,支持优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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