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调办印发《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
近日,经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省三调办印发《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以及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与细化分解。
《方案》指出,“三调”的工作目标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重构国土调查数据库,分层级、分类型形成翔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提升自然资源系统监管和服务能力。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扎实推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二是依法开展土地权属调查;三是统筹推进专项调查;四是同步推进自然资源专业调查;五是重构各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六是全面推进调查成果分析评价与共享应用。
《方案》明确,三调工作将充分利用我省1:2000基础数据和现有调查成果,按照“内外业结合、全野外核査”的工作模式,有序开展调查。2018年12月底前,各级完成准备工作。2019年2月底前,省级建设分发国土调查初始库。2019年3月底前,县市区制作野外核查工作底图。2019年6月底前,县级组织开展全野外核查工作。2019年7月底前,完成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及核查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省两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并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国土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2020年2月底前,将全省三调成果统一更新至标准时点(2019年12月31日)。2020年5月底前,逐级开展成果汇总分析。2020年12月底前,省、市、县逐级发布三调成果。
《方案》要求,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要坚持乡村参与、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全员参加。要优选严管技术服务队伍。中标技术服务队伍在一个县必须确保投入15个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质量管控,坚持“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要严肃工作纪律,把数据真实性作为国土调查的生命线。严格按照既定安排扎实有序推进调查工作,按时、全面报送调查成果。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规范数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监管。
《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三调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市、县、乡层层组建由政府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各部门精干力量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保障、按时拨付调查经费,并足额列支工作经费、村民误工补助等相关费用。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及广大群众工作积极性,逐村逐地块开展调查工作。强化工作督查,对进度滞后、质量低下的地区实行公开通报,对创造经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把具有培养潜力的干部放到调查一线,加强锻炼提升。对在三调中涌现的讲政治、顾大局、能吃苦、能干事的优秀干部要予以重点关注,优先提拔重用。要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级三调办对调查工作的总体统筹作用,全面抓好调查组织工作。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依法建立领导干部对调查成果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工作机制。将三调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成员单位、乡镇村组的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激励。依法划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专项调查组织、历史资料移交、调查成果共享等相关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军用土地调查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对野外核查人员安排不到位、成果质量不达标、工作进度滞后的,严肃追究分片包干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存在分包、转包、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技术服务队伍,依法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提出降低资质等级的建议;对省级和国家核查发现问题拒不修改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要强化政策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对三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分级、分类型、分情形的报告、咨询论证、研究解决、妥善处理的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本地农村空心房认定、城镇低效用地认定、耕地细化调查、设施农用地、矿山损毁土地、临时用地、权属争议、历史形成建设用地等各类问题的处置意见。要广泛宣传发动。建立简报体系,畅通信息传导,形成高效紧密的上下联动机制。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层层编制宣传工作方案,分级分类、全面精准开展宣传发动。突出行政人员和村组干部两个重点,丰富宣传形式,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介绍国家政策、技术方法、调查成果及其重大价值,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村组干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支持三调工作。
注:原文地址http://zrzyt.hunan.gov.cn/xxgk/gzdt/zhxw/201811/t20181107_5157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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