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报28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
自然资源部门多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入选
8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对28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进行了通报。其中,福建厦门、海南“多规合一”,浙江“标准地”改革,浙江、江西宜春不动产登记改革等多项自然资源部门改革举措和经验入选。
在“多规合一”方面,福建厦门以“多规合一”为抓手,搭建建设涵盖市、区两级108个部门、957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出台“多规合一”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生态控制线、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等220余项规章制度。海南在海口美安科技新城等3个园区试行6项改革措施,以园区“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取代立项审批;园区统一编制综合评估评审报告;政府制定“准入清单”并明确入园项目投资产出等指标,企业自主决策投资;投资主体书面承诺执行行业标准、规范,开展项目设计、建设和自验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施人防、消防、规划、环保、地震等“联合验收”;建立分类监管检查制度,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环境污染防治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在“标准地”改革方面,浙江探索在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区域评估,研究制定投资、能耗等标准,向社会公告出让。企业通过对标竞价,按照约定条件取得出让土地,并可选择常规审批或承诺制审批。对选择常规审批的项目,实行“一窗服务”;对选择承诺制审批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制定项目具体标准和条件,企业书面承诺并经公示后,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许可决定,企业可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出让“标准地”225宗,总面积约8916亩。
在不动产登记改革方面,浙江合并建设、税务、国土3个窗口,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需取一次号、排一次队。凭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办理水电气联动过户,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只跑一次。江西宜春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改革,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档案馆整体合并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全面整合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事项,设立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实现房产交易备案、税费缴纳和不动产登记等事项“一站式”办理。
此外,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北京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江苏在开发区统一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性评估报告节约了项目落地时间减轻了企业负担等内容,也被列入通报内容。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突出重点,把该放的权放给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注:原文地址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808/t20180806_21595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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