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
记者从7月31日在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通气会上获悉,我国将构建“统一组织开展、统一法规依据、统一调查体系、统一分类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数据平台”的“六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彻底解决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数出多门的问题,全面查清各类自然资源的分布状况,形成一套全面、完善、权威的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数据,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国土空间变化监测体系,以满足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长期以来,我国自然资源实行分头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分头组织,导致调查监测在对象、范围、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以及调查结果相互矛盾,不利于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系统治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监测评价,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个统一、六项职责”的前提和基础。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自然资源部已初步形成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总体工作思路。一是构建“1+X”型自然资源调查体系。在调查体系上,“1”是“基础调查”,“X”是多项“专业调查”。在调查周期上,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每10年开展一次,专业调查5年为一个周期,变更调查每年开展一次。在推进步骤上,拟分两步走:第一步是通过形成新的“三调”工作分类,调整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与水、草原、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现有调查的实质融合,解决标准不一和空间重叠的问题,查清各类自然资源在国土空间上的水平分布,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第二步是在查清各类自然资源水平分布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专业调查,查清不同自然资源的质量和生态状况,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全面支撑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也就是将土地调查转为国土调查,再逐步向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调查过渡,最终建立完备的“1+X”型自然资源调查体系。在相关调查工作整合和内容融合上,要做到工作、内容、底图、要素4个统筹联系,最终实现自然资源调查“六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开展、统一法规依据、统一调查体系、统一分类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数据平台。
二是优化国土空间变化监测体系。在目前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和地理国情监测的基础上,构建4个类型的监测体系,即宏观监测、常规监测、精细监测和应急监测。为此,近期自然资源部将加强宏观监测,组织实施全天候遥感监测,及时掌握自然资源宏观突出变化;完善常规监测,合理调整监测内容与指标,提高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交叉重复;优化开展年度性监测,组织实施全覆盖遥感监测和地理国情监测的2018年度项目计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对特定地区和对象采用高精度遥感影像开展细化监测;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以及相关部门的请求,继续组织开展应急监测。
三是创新调查监测数据分发服务体系。该体系包括数据库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共享分发系统等。针对此前因采用的分类体系、技术标准、调查方法、底图精度、调查时点等各不相同,调查对象也仅限于本行业管理领域而缺乏国土空间上的整体控制,导致数出多门、粗细不均、重复交叉等相互矛盾的问题,自然资源部将按照“先汇总、再集成”的思路,加快推进调查监测数据整合工作,建立自然资源数据服务体系,健全自然资源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建立现有自然资源成果目录系统并实时更新,及时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信息服务。推进现有调查监测数据成果整合。建立各类自然资源在国土空间上的内在联系,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数据分析模型,推进数据集成和深度开发利用。
“‘三调’将特别注重数据库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且集影像、类型、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库,为成果共享应用搭建便捷高效的服务云平台。”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除了上述3个体系建设,将同时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最终形成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制度的总体框架。
注:原文地址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808/t20180802_21575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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