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总则》
今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开始实施。为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9月27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局举办普法宣传讲座,专门邀请了市民法总则讲师团成员宋卫华律师讲课。市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计200余人参加学习。
宋卫华律师首先讲解了《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意义。其次,通过对比《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阐述了《民法总则》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变化,详细解读了《民法总则》的亮点,如:增加胎儿民事权利;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的调整;监护制度;法人的重新分类;个人信息、虚拟财产的保护;英雄烈士死者的保护;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承担;诉讼时效的调整等。最后,宋律师结合自己办理的诉讼案例,以案释法,向干部职工讲解了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法律知识,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此次讲座,将有助于促进干部职工掌握民法知识,了解民法原则,树立民法理念,用民法精神指导生活与工作,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法制科: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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