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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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0日

 

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和民生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行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项目签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挂牌。

二、通过直接赋权、委托行使和服务前移三种方式主动赋权园区分局事项55项,全面推进“园区事情园区办”。

三、设立企业服务专窗,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办理自然资源规划审批服务、不动产登记事项。

四、纵深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办事材料再压减30%以上,办结时限再压缩50%以上,最长分别不超过1—9个工作日。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13个业务办理事项推行即办即结服务,实时受理、实时办结、实时拿证。

五、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制度,出台并实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六、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所有新建商品房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

七、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N”服务,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视网”集成联办,实现“一个窗口、一套资料、并联审批、一次办结”。

八、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24小时直通车”办结服务,全面提速“不动产登记+金融”便民利企服务。

九、建立“治未病”制度,出台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类)易违规风险点提醒清单,一次性告知工程建设领域20种易违规的常见情形。

十、推行“柔性”执法,出台17项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