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6)公告159号

2026-05-28 15:41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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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权利人杨子科申请,因其所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柳)国用(2007)商第424号

杨子科

土地证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电力新村商住小区10号楼01楼103室


2

监证0143077

杨子科

房产证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电力新村商住小区10号楼01楼103室



 

 

公告单位: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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