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德2026公告6号

2026-04-30 15:49 来源: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常(德)国用(2010)商第239

朱佳兴

土地证

430702040004GB00043F00040014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中路泓德园小区5#4402



公告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30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