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在六楼视频会议室公开举行了常德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听证会应到29人,实到29人,市民代表4人参加了旁听。针对33等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一、采纳的意见
1、听证代表建议适当降低末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以利于当地的招商引资。
本次听证采纳了这条意见。末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由29.1万/亩下调至27万/亩。本轮工业用地定价策略一直是以服务当地产业发展为根本目标,由于近几年土地成本增长过大,实际涨幅已远超本次地价涨幅。从现实状况来看,土地成本也是远远高于基准地价。本次修改,将理论上的土地成本进行了进一步压缩,突出体现了“产业立市”政策导向。
听证代表建议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级别要根据相关规划进行调整。
本次听证采纳了这条意见。对于规划建设的6.8平方公里德山新城,主要用于商、住的建设,同一用途内部级别保持了一致,均为经开区最高级别土地级别;对于东区1076公顷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提高一个级别,由原来的5级上调为4级。
3、听证代表建议白鹤小镇土地级别以古田路为界进行划分。
本次听证采纳了这条意见。白鹤小镇本次定级成果中,主体
是以古田路为界进行级别划定的,本次调整主要是以古田路为界,往北进行了扩充,与北侧水域相接。
二、部分采纳的意见
听证代表建议进一步调整不同容积率下的地价,使不同容积率间地价、级差呈规律性变化。
本次听证部分采纳这条意见。理由如下:理论上来讲,基准地价成果中,不论是级别地价增长率、不同容积率或者同一容积率下的地价,均应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化。但在现实层面,城市的发展重点、热点很大程度上体现出的是政府意志,并非城市完全自发发展,因此,作为政府主导制定的基准地价,会与理论性的成果存在一定的偏差。本轮基准地价测算时,以样本数据为基础,以《规程》为指导,确保成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及准确性,同时兼顾成果间的内部逻辑关系,以避免后期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针对同一用地类型的级别地价增长率出现了较大变化,且不同容积率间地价、级差呈不规则变动的情况,项目组逐一进行了审查,对个别地价予以了调整。
三、未采纳的意见
1、听证代表建议基准地价土地用途的划分建议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本次听证未采纳这条意见。其理由为: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及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要求,基准地价用途应严格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标准。本轮更新将用途划定为四大类,对于其余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用途制定了详细的地价参照体系,且在用途对照方面,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了一一对应。
2、听证代表建议商服、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涨幅不宜过大,要适当下调。
本次听证未采纳这条意见。其理由为:(1)本轮基准地价的成果,是基于市场样点测算的结果,体现的是当前土地市场的客观理性的地价水平;(2)虽然本轮上涨幅度较大,但基准地价仍略低于当前市场成交价;(3)上轮基准地价成果公布后,常德市土地、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历史性的、突破性的、突发性的大幅度上涨,本轮地价制订时是基于未来三年是平稳市场的基本判断,本着谨慎原则对当前地价的客观理性评价,所以出现地价涨幅较大的情况。
3、听证代表建议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建议进一步扩大,与市政府通过的3.0版规划区相匹配。
本次听证未采纳这条意见。其理由为:根据技术要求,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进行确定,考虑到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的现实情况及成果应用的现实需求,本轮更新范围以《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所覆盖的152.81平方公里为基础,充分结合常德市国土资源空间规划最新成果,并在综合考虑《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及常德市的实际用地情况进行确定。最终更新范围总面积为258.23平方公里,与上轮相比,扩大了53.73平方公里,涵盖了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所有建设用地。市政府通过的3.0版规划为参考性规划,而非必要依据,同时,本轮更新范围涵盖了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所有中心城区模拟边界范围以及周边城镇模拟边界范围,已经做到了规划层面的最大范围。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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