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规划展示馆关于公开比选更新改造设计方案的公告
常德市规划展示馆决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取更新改造设计方案,现诚邀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德市规划展示馆一至三层更新改造方案设计。
2、比选人:常德市规划展示馆。
3、改造总投资:更新改造总投资不超过800万元(含装饰和信息化部分)。
4、设计费:更新改造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
二、设计内容及要求
1、参选人对常德市规划展示馆一至三层更新改造方案进行设计(以下简称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状分析。根据展馆现状,结合常德市情和发展战略,分析当前的问题与不足。
(2)明确设计理念。根据现状分析以及当前最新展示理念、手段和技术,全方位进行需求分析,明确设计理念。
(3)主要设计内容。按照比选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参选人出具详细的布展文案(含影片脚本)、设计效果图(分展区的平面图、立体效果图)或动画视频、所有写真面立体字导示牌等的设计排版、完整详细的施工图(含装饰部分、强弱电部分、消防暖通部分等)、工程量清单、多媒体软硬件设备清单、讲解词等其他资料。
2、参选人对设计方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3、设计成果提交内容:按上述第1条中的设计内容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方案文本和所有电子档设计资料。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原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提交保密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内容
1、参选人综合情况简介。
2、设计费报价和设计方案投资预算明细表。
3、详细的设计方案。
4、针对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证明材料及配备情况(提供报名前三个月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2016年4月至今的相关业绩、资质等材料。
6、参选人提供7套纸制和完整电子档的响应文件。
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五、比选流程
1、发布公告。2019年4月18日在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比选公告,公告时限为3个工作日。
2、比选报名。公告时限内,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比选的设计单位(参选人),请持“报名资格条件”中所需资料,于4月23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到常德市规划展示馆103办公室(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白马湖公园内)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4月24日),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出比选邀请函。
4、比选时间。比选人定于5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常德市规划展示馆进行内部公开比选。
5、比选评审。比选人在常德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组建设计方案比选评审专家组。在纪检监察组和参选人的现场监督下,现场拆封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的设计费报价、企业业绩、技术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比选文件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当场公布中选人。
6、中选公示。中选结果在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7、签订合同。中选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签订设计合同。
8、履行合同。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后3个自然日内提交正式设计方案报常德市规划展示馆审查。中选人按审查意见5个自然日内提交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电子档);中选人逾期不提交,比选人不支付设计费。
9、联系人:毛叶春,联系电话:0736-7957003,15211340733
六、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设计费报价(5%) | 5分 | 在满足设计需求的前提下,以设计费报价最低的为评分基准价,设计费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设计费报价)×5。设计费报价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本项最多得5分。 | |
2 | 企业业绩(15%) | 15分 | 参选人2016年4月至今承担的同规模项目业绩(地级市4000平方米及以上规划馆的新建或改造设计),每提供1个得3分。 本项最多得15分。 | 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 | 设计方案(55%) | 30分 | 根据本项目改造设计对常德市情的理解和运用,重点亮点的把握,总体设计思路的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理解运用程度高、方案完整、展示理念先进、现代感科技感强,重点亮点突出,特色鲜明为优等,得30—20分。 理解运用程度较高、方案较完整、展示理念较先进、现代感科技感较强,重点亮点较突出,有一定的特色为中等,得19—10分。 理解运用程度不高、方案不完整、展示理念一般、现代感科技感不明显,重点不突出,特色不明显或没有特色为差等,得9—0分。 本项最多得30分。 | |
25分 | 对项目改造设计的整体效果,设计深度和完整性,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合理性,与现有展区的融合协调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设计方案整体效果好,设计完整详细、与现有展区融合协调好、具有较强的设计现代感科技感,设计方案中信息化技术先进、科学合理、可靠安全的为优等,得25—20分。 方案整体效果较好、设计较完整、与现有展区较协调,具有一定的设计现代感科技感,信息化技术较合理、可靠安全的为一般,得19—10分。 方案整体效果一般、设计不完整、与现有展区不协调,设计现代感科技感不明显,信息化技术一般或部分过时的为差等,得9—0分。 本项最多得25分。 | |||
4 | 人员配置(15%) | 15分 | 1、设计负责人:自2016年4月起至今,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设计总监(以合同为准),主持10000平方米及以上规划馆的布展设计(含改造),每一次计3分。主持7000平方米及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下规划馆的布展设计(含改造),每一次计2分。主持设计4000平方米及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规划馆的布展设计(含改造),每次计1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2、设计团队成员:自2016年4月起至今,参与设计10000平方米及以上规划馆的布展设计(含改造),每一次计1.5分。参与设计7000平方米及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下规划馆的布展设计(含改造),每一次计1分。参与设计4000平方米及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规划馆的布展设计(含改造),每一次计0.5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以上设计人员主持或参与设计的证明以设计合同或出具确能证明其主持或参与相应设计的真实资料为准,证明资料不翔实不准确或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以计分。 本项最多得15分。 | 1、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团队成员需提供主持或参与设计的证明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团队人员注册单位须与参选人单位一致,并提供参选前三个月任何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 |
5 | 售后服务(5%) | 5分 | 对设计方案的修改完善、后续施工现场服务、保密管理措施、施工期间设计技术人员保障和现场服务人员的实力等售后服务响应等进行综合评分。 有合理完善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合理、详细、施工期间所需的设计人员保障响应承诺没有任何问题的为优等,得5—4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好、施工期间所需的设计人员后续保障响应承诺较好的为中等,得3—2分。 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施工期间所需的设计人员后续保障响应承诺无法保障的为差等,得1—0分。 本项最多得5分。 | |
6 | 响应文件(5%) | 5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完整,没有偏差缺项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偏差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本项最多得5分。 |
常德市规划展示馆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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