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创建工作接受复核
近日,中国矿业联合会发展研究部主任郭敏率有关专家到汉寿,对该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开展复核检查。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副处长綦峰,汉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功文陪同检查。
汉寿县于2011年参与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评选活动,2012年顺利通过检查验收,2013年6月份被国土资源部授予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2013年,为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该县采取“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规划引领,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强化市场引导,进一步挖潜土地利用的内涵;强化指标约束,进一步夯实筑牢节约集约的资源基础;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秩序”等“五个强化和五个进一步”的举措继续开展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13年底,该县实际耕地总量为96.33万亩,比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90.37万亩多5.96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为73.49万亩,比规划指标73.33万亩多0.1595万亩,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国家开展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连续三年通过检查验收,没有被问责;2013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89.11公顷,年度GDP180.76亿元,同比增长14.49%。
在核查相关资料和现场视察后,检查组对该县节约集约模范县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通过继续开展创建工作,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在汉寿有了良好的机制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项经济指标明显增长,经济社会效应得到有效彰显。检查组要求,汉寿要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巩固好创建工作成果,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规范县域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汉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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