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评审专家组对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湖南三合土地规划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界牌矿区杨桃湾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常德市鼎城区牌楼矿区建筑用砂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杨程淇
电 话: 0736-7261089
电子邮箱:cdstxfk@163.com
附件:1. 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界牌矿区杨桃湾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pdf
2.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牌楼矿区建筑用砂矿生态保护修复方案(1).pdf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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