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发布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的公告》(2017年第3号)。国土资源部今日(2月22日)召开媒体座谈会介绍了《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的公告》的相关情况。
国土资源部召开媒体座谈会介绍《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的公告》相关情况。(于洪奇 摄)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国土资源部继2009年、2014年发布两轮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后第三次发布全国成果,也是2012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工作制度建立以来,首次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
公告的主要数据显示,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96等,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94%、26.53%、52.84%、17.69%;2014年度内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88等,减少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60等,质量建设项目实施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8.49等。与2014年发布成果相比,我国耕地质量水平总体稳定,即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弥补了耕地占补过程中的耕地质量损失,保障了全国耕地质量水平的总体稳定。
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建立了耕地质量等别“定期全面评价、年度更新评价、年度监测评价”的工作制度,今后每年都要开展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并发布成果。
另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已在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规划等多方面得到应用,支撑了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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